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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补助:

1、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另外还有支持、人才支持和用地用房保障等。

2、项目审核通过会给予资金奖励:

芜湖市对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并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两化融合等方面基本情况);

2、试点工作简述(试点工作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进行描述);

3、关于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和实施目标等;

4、目前开展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产生的实际效益、知识产权和推广效益等);

5、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下一步工作计划、预期目标和进度安排;

6、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项目开展的效益分析、风险分析和成长性分析;

7、企业纸质荣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和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申报程序:

1、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各市的试点示范项目总数原则原则不超过3个。相关方向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上报。

3、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