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申请认定区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要求:

(一)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在开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二)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字、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 以上;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要求、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字、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1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8家以上);大企业自建孵化器根据入驻企业情况,在孵企业数至少3家(含)以上;

(五)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申请知识产权;

(六)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七)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孵企业应具备的要求: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所属孵化器场地内;

(二)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五)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节能减排标准;

(六)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毕业企业需具备以下要求中至少一条:

(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

(二)经营状况良好,连续2年营收累计超过500万元;

(三)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申请补助:

合肥市年度考核优秀的50万,每孵化一户国加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 万元。(区县)肥西20万;